沈阳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推介
2024年05月13日

债务人:沈阳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程子荣

质押人:程子荣、应中学

抵押人:沈阳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金额:本金12000万元,孳息+违约金+其他费用4431.80万元。

抵押物:沈阳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玉龙山路(西二环内)127套在建工程商业房地产,面积为23745.52平方米


债权简介:该笔债权已取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辽民初54号的胜诉判决,目前债务人破产,对保证人执行终本状态。

债务人破产案件主要情况,2024年管理人召开第六次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进行审议,变价方案中我司抵押物财产部分,拍卖规则时以管理人委托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评估均价约1.39万元/平方米)作为起拍价,若流拍后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为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管理人可适时在20%范围内调整降价幅度),可以无限次数降价,但同时分公司及长城公司作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就未售抵押物可以在任何一轮时申请抵债。


亮点

1、127套抵押物面积共计为23745.52平方米,按照管理人评估的总价值为32935万元,按照前期正常销售均价1.1万元/平方米,总价值为26120万元。

2、127套抵押物外,在管理人账户中有其他未解押的6套商业存在尾款,尾款金额合计为358.64万元。

3、若降价至前期销售均价的一半(5050元/平方米),全部抵押物价为12000万元。

4、抵押物处于二环内,已交付使用,商业氛围较为浓厚。

5、抵押物南侧老汽配区,面临拆迁,拆迁后该商业将会一铺难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