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6户债权营销公告
2024年07月26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兴隆大厦二百有限公司、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6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债权标的合计64,551.22万元,其中本金合计56,549.57万元,利息合计8,001.65万元。资产分布地区:阜新、盘锦、营口。沈阳中院于2021年12月24日裁定批准了《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裁定兴隆系92家企业合并重整。债权情况具体如下:

一、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

债权标的总额:21,738.69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19年6月22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21,738.6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9,872.0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866.69万元(截至2019年6月22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阜新市海州区的一处商业出让土地及地上6处房产;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3年7月15日,现用名:沈阳盛京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750766523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宇婷,公司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115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烟零售,烟草制品零售,农药零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游艺娱乐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木制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汽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宠物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游乐园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家政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19年6月22日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抵押人情况

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0680088893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庆洪,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水产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物业管理,服装制造,销售代理,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7月8日由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保证人情况

1. 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1月8日,曾用名:盘锦一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32336749T,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宋继红,公司注册资本:27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5号(女人街商业广场1号商务楼)6-17层,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19年11月21日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2.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4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122439732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素云,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兴路103号。经营范围:销售烟、酒(零售)、糖茶、农副产品、水产品、豆制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热食类食品制售、日用百货、床上用品、服装鞋帽、内衣、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儿童玩具、仿真首饰、珠宝、古玩字画、集邮品、收藏品、工艺品、家俱、家电、办公用品、文体用品、通讯器材、钟表眼镜、化妆品(零售)、照相器材、计算机及耗材、二类以下机电产品、非机动车、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建材、装潢材料、油漆涂料、观赏性花鸟鱼;金银制品零售及维修;柜台租赁;休闲娱乐;电梯维护与保养大修(凭专项许可证经营);验光配镜;家电维修,商场内物业管理;旧家电收购、销售;联通SIM卡销售、代收话费、定制终端销售、业务变更;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二类医疗器械零售;6822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零售;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3.自然人保证人

李维龙,男;孙莹,女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的一处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7,150平方米及地上6处房产(五层,面积合计29,216.68平方米)。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入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

债权合法有效,该项目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该抵押为第二顺位抵押,第一顺位为我司另一债权。抵押物为一幢5层高的商业楼,位于阜新解放广场附近,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大、客流量较为稳定、商业较发达,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具有一定投资前景及价值。


二、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0号、84甲1、84甲2、84甲3、84甲4、84甲5、84甲6、84甲7

债权标的总额:5,620.66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19年11月2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5,620.66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4,968.0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652.66万元(截至2019年11月2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宝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盘山县经济开发区的房产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及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的房产及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2014年5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2099636913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英,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0号、84甲1、84甲2、84甲3、84甲4、84甲5、84甲6、84甲7,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钟表眼镜、照相器材、化妆品、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体用品、玩具、五金工具、家用电器、通讯器材、家具、洁具、电子产品、汽车、计算机及外辅设备、办公用品、装饰材料、花卉、观赏鱼、金银饰品、珠宝玉器、保健食品、机械电子设备、医疗器械销售;图书、报刊、烟卷、雪茄烟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销售;仓储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柜台租赁;商务代理服务;展览展示承办服务;黄金收购;室内儿童游艺活动;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2019年11月2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沈阳兴隆一百商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抵押人概况

1.盘锦兴隆宝通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22696167430U;营业期限:2009年11月10日至2029年11月10日;住所:盘山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法人代表:李光然;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电气设备、空调设备生产;木器加工(凭许可证经营);自有厂房、场地、设备租赁;会务服务;排烟阀、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消防排烟风机生产、销售、安装;LED灯具生产、销售;制造、销售、安装:金属结构、金属门窗、金属制日用品、金属家具、风机、风扇、制冷设备、照明灯具、低压成套配电柜及设备、给排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空调设备、电缆桥架、轻钢龙骨;地基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消防器材、五金、建材(不含油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725691574D;营业期限:2002年6月12日至2022年6月12日;住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20号;法人代表:魏守林;注册资本:35,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酒类(酒类零售、禁止批发)、初级农副产品、保健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服装、家电、鞋帽、箱包、钟表器材、仿真饰品、装潢材料、玩具、非机动车、电脑及电脑耗材、家具、机电产品(除小汽车)、通讯器材、工艺品、照相器材、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皮革制品、眼镜、玻璃制品、五金、工具、洗化用品、日用百货、布匹、花鸟鱼、涂料(除危险品)、金银手饰、珠宝、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柜台;旧家电回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室内娱乐活动、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抵押人均已纳入兴隆系92家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中。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孙莹因在之前债权中已有阐述,故本此不予重复论述。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宝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山县太平镇杜家村的8处工业房产26,434.85平方米(包括1处办公楼,1处宿舍楼,1处食堂以及5处厂房)、工业土地使用权100,619.00平方米;以及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13号的房产(地上1-8层)54,474.13平方米及对应的商服用地18,207平方米,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营口兴隆大厦”经营所在地。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权合法有效。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入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

盘锦抵押物所处位置交通便利,现状保存完好;位置为盘锦市盘山县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抵押物配套设施完善,包括1处办公楼,1处宿舍楼,1处食堂以及5处厂房,规划环境较好,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抵押物登记为第一顺位。

营口抵押物地理位置为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13号1-8层,为市中心最为繁华地带,人流量大,配套设施完善,抵押物现状良好,外部装修较新,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易招商。抵押物该抵押物登记为第四顺位,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为我分公司,在我分公司持有的营口兴隆项目中。

三、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兴路103号

债权标的总额:9,339.33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20年5月1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9,339.33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7,960.8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378.53万元(截至2020年5月1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大洼区的一处商业用房及位于此处综合出让用地使用权;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1997年4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122439732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素云,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兴路103号,经营范围:销售烟、酒(零售)、糖茶、农副产品、水产品、豆制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热食类食品制售、日用百货、床上用品、服装鞋帽、内衣、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儿童玩具、仿真首饰、珠宝、古玩字画、集邮品、收藏品、工艺品、家俱、家电、办公用品、文体用品、通讯器材、钟表眼镜、化妆品(零售)、照相器材、计算机及耗材、二类以下机电产品、非机动车、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建材、装潢材料、油漆涂料、观赏性花鸟鱼;金银制品零售及维修;柜台租赁;休闲娱乐;电梯维护与保养大修(凭专项许可证经营);验光配镜;家电维修,商场内物业管理;旧家电收购、销售;联通SIM卡销售、代收话费、定制终端销售、业务变更;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二类医疗器械零售;6822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零售;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抵押人概况

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21732336730B;营业期限:2001-11-28至2031-11-27;住所:盘锦市大洼县大洼镇商业街;法人代表:王艳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卷烟、酒类、日用品、洗涤用品、儿童玩具、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化妆品、金银首饰、珠宝、五金电料、体育娱乐用品、家用电器、报刊书籍、音像器材、文化办公用品、家具、通讯器材、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农副产品收购与销售(国家禁止及涉及专项审批除外)、租赁柜台;机动车(小轿车除外)、机动车配件销售;商场内物业管理;电子游戏、综合娱乐、旧家电收购、销售;代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SIM卡销售、代收话费、定制终端销售、业务变更;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抵押人已纳入兴隆系92家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中。该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因在之前债权中已有阐述,故本此不予重复论述。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的的一处商业用房(1-5层)25,989.24平方米以及位于此处综合出让用地使用权13,359.00平方米。抵押登记为第一顺位。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权合法有效。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入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

抵押物所处位置交通比较便利,位于大洼县繁华地带,四周围绕凤凰城、鹤吉小区等生活社区,周边商业氛围浓厚,楼体南北两侧均有停车场。抵押物现状良好,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


四、盘锦兴隆大厦二百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盘锦兴隆大厦二百有限公司

所在地: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97号

债权标的总额:2,688.91万元(截至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20年5月11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盘锦兴隆大厦二百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2,688.91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298.14万元,利息为人民币390.76万元(截至2020年5月1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的的一处商业用房及位于此处综合出让用地使用权。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1997年9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100122440370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光然,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97号,经营范围:卷烟零售、销售酒、定型及非定型包装食品、现场制作:豆制品、油炸食品、面食、冷饮、保健品、保健食品;销售一次性卫生用品、轮椅、农副产品、水产品、日用百货、床上用品、服装鞋帽、内衣、针纺织品、皮革制品、儿童玩具、仿真首饰、珠宝、古玩字画、观赏性花鸟鱼、集邮品、收藏品、工艺品、家俱、家电、办公用品、文体用品、通讯器材、钟表眼镜、照相器材、计算机及耗材、二类以下机电产品、非机动车、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建材、装潢材料、涂料;书报刊、音像制品零售;金银制品零售及维修;柜台租赁;休闲娱乐;受委托物业管理。旧家电收购、销售;网通SIM卡销售、代收话费、定制终端销售、业务变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5月11日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抵押人概况

抵押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在之前债权中已有阐述,故本此不予重复论述。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因在之前债权中已有阐述,故本此不予重复论述。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盘锦兴隆大厦三百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的一处商业用房(1-5层)25,989.24平方米以及位于此处的一处综合出让用地使用权13,359.00平方米。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为第二顺位抵押,第一顺位我我司债务人为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现场为“盘锦兴隆三百”经营所在地,周边商业氛围浓厚,楼体南北两侧均有停车场。抵押物现状良好,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

五、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所在地: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

债权标的总额:6,979.24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20年7月9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阜新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6,979.24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5,800.63万元,利息为人民币1,178.6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24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阜新市海州区的一处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6处房产,保证人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该企业于2020年7月9日由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006800888930,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庆洪,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水产品零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物业管理,服装制造,销售代理,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因在之前债权中已有阐述,故本此不予重复论述。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80号的一处商业出让土地使用权7,150平方米及地上6处房产(五层,面积合计29,216.68平方米),为第一顺位抵押。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抵押物位于阜新解放广场附近,位置交通便利,商业较为活跃。抵押物现状良好,适合作为商业购物中心使用,门市容易出租。抵押登记为第一顺位。

六、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债务企业名称: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

所在地: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20号

债权标的总额:18,184.39万元(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20年6月3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营口兴隆百货有限公司债权标的总额为人民币18,184.39万元,其中贷款本金为人民币15,650.00万元,利息为人民币2,534.39万元(截至2020年6月3日)、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的房产及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保证人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

债务企业概况

该企业成立日期:2002年6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0725691574D,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魏守林,公司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20号,经营范围:经销: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酒类(酒类零售、禁止批发)、初级农副产品、保健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服装、家电、鞋帽、箱包、钟表器材、仿真饰品、装潢材料、玩具、非机动车、电脑及电脑耗材、家具、机电产品(除小汽车)、通讯器材、工艺品、照相器材、针纺织品、床上用品、皮革制品、眼镜、玻璃制品、五金、工具、洗化用品、日用百货、布匹、花鸟鱼、涂料(除危险品)、金银手饰、珠宝;租赁柜台;旧家电回收;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该企业于2020年6月3日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

保证人概况

保证人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李维龙及财产共有人孙莹。因在之前债权中已有阐述,故本此不予重复论述。

抵押物情况

该债权项下抵押物为债务企业名下的位于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13号的房产(地上1-8层)54,474.13平方米及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8,207平方米。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所涉及的各法人主体均已进入兴隆集团实质性合并破产重整,目前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抵押登记为第一顺位。抵押物所处位置在营口市站前区,为市中心最为繁华地带,交通便利,人流量较多,商业发达,配套设施完善。抵押物现状良好,外观较新,适合作为经营商业购物中心使用,具有较大投资价值。


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24-31880295、1355576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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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