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沈阳地铁盛京通APP碳积分兑换优惠券项目合作方征集
(二)信息披露公告期:7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日期2024年8月30日--9月9日
(三)合作期三年
(四)项目基本情况:利用沈阳地铁的资源和品牌优势,建设和运营以“碳积分”为主要载体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碳积分兑换商家优惠券项目。本项目需要在线下地铁站内摆放碳积分兑换的优惠券互动屏,线上在“盛京通”APP内开发碳积分板块,招募各类型的品牌商家及地铁站周边优质商户,并组织商家在项目线上平台及线下地铁站优惠券互动屏上发布产品与服务相关的优惠活动(优惠券等),用户通过乘坐地铁获得碳积分奖励,可在手机或互动屏上兑换商家发布的优惠券。
(五)合作要求:
合作方将作为本项目的独家经营方,负责以下事项:
1. 合作方需独立负责项目的整体经营,包括项目的前期筹备、商户招商和运营管理、营销推广、客户服务、日常线上与线下平台运营、软硬件开发与部署、技术维护等,并需要合作方自行负担经营期间发生的所有成本。
2. 本项目中涉及的碳积分和其它形式积分,沈阳地铁均无任何形式补贴,合作方需要在项目经营中自行解决积分价值转换问题。
3. 合作方需具备软件开发能力,需要自行开发与本项目适配的全部软硬件系统,硬件包括线下智能优惠券互动屏(需满足沈阳地铁外型与功能等相关规范),软件包括:盛京通APP内的碳积分板块、线下互动屏系统、商家应用系统、项目管理后台等,同时需具备高度扩展性特点,可满足未来业务发展,并需按照沈阳地铁的数据安全与合规使用规范保障数据安全与合规。
4. 合作方需自行配备本项目专属团队进行项目运营工作,包括软硬件设计与开发团队、招商团队、商户运营团队、平台运营和管理团队、营销推广团队、客户服务团队、技术维护团队等。
5. 项目需要合作方快速完成与大量优质商家签约合作,并在长期经营过程中持续保障商家与平台的持续合作与投入。
6. 合作方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并在沈阳地铁指定的银行设立独立的、专项账户用于本项目经营的收入和支出,按照要求设置支付限额,由双方共同监管。合作方还需要负责定期每半年进行项目专项财务审计,用来确认本项目的相关财务数据。
7. 合作方在地铁站内安装的优惠券互动屏需要支付每点位10000元/年的租金给沈阳地铁,并需要符合沈阳地铁的要求自行安装,安装点位不能少于60个,若不足60个点位,沈阳地铁仍以最低60个点位的费用收费。
8. 合作方需按项目要求的结算周期向沈阳地铁支付合同约定的时段内产生的项目整体收入的20%作为沈阳地铁的项目收益。
9. 合作方需保障数据安全,并同意项目经营过程中的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归属于沈阳地铁。
(六)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运营本次挂牌项目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非独立法人企业或社会团体参与(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合作方须具备一定规模,合作方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合作方须具备碳积分项目运营的能力,需为国家权威机构或协会认可的碳中和服务企业(需提供企业拥有的相关资质证明);
4、意向合作方须有服务国央企或大型企业的经验:合作方在最近五年内(2019-2023年度)具有为3家以上大型企业(包括至少1家国央企)提供数字化项目系统开发与运营服务的经验(需提供合作方与客户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期间总服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5、意向合作方须具备保障项目的数据安全能力,须拥有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合作方相关认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意向合作方须保障项目软硬件系统稳定运行,须拥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合作方相关认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意向合作方最近三年内(2021-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情况。
(七)遴选方案:
本项目采用对收入分成比例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
(八)履约保证金:合作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
(九)项目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万元,意向合作方须在公告期满日16点前交纳。
(十)报名材料:
意向合作方需向沈交所提交以下资料:
(1)意向合作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合作委托书(一式两份)
(5)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三楼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24-22566133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6:00